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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约人
不是随便就能干家政,湖北进行基层听证,有望出台“新标”
来源 : 爱君家政  |  编辑 :上海爱君总部   |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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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消费者对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培优”、“考证”等培训服务应如何进行规范? 24日,省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百步亭社区举行基层听证,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应邀出席听证会并发表意见建议的听证陈述人共15名,包括社区居民、教师、律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这15人是从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征集的公开报名者中,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行业特点等遴选而出。

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家政服务,应当与消费者约定服务项目、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如实提供家政服务人员的身份、健康、技能等信息。对此,多位听证人提出建议与意见。

江岸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丁汉华建议,该条款中的“约定”,应改为“以签订劳务合同的形式约定”,可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束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他还建议,家政服务人员除应向消费者提供草案中规定的所有个人信息外,还应提供学历信息,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服务人员。百步亭社区居民田欢建议,应明确指定家政服务业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快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并组建家政服务监管和培训中心,从业人员应通过其组织的技术、职业道德等考核,凭证上岗,并参照驾驶证管理,实行扣分制,约束服务人员行为。

听证人还就消费行为的主体是否应当限定为个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明码实价还是明码标价、经营者发放商业预付卡是否需要进行备案等议题提出意见。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将根据此次听证的情况制作听证报告,提交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修改草案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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