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提交提案促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来源 : 爱君家政
| 编辑 :上海爱君总部
| 2019-03-11
家政服务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民生需求的爱心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崔郁以全国妇联名义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要求妇联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把这项互利共赢的工作做实做好。近年来,中央和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促进行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崔郁在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标准化是促进家政服务业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精心打造了一批家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典型。崔郁委员介绍,山东省济南市妇联创办的阳光大姐家政公司,先后开发制定企业标准800余项,其中9项上升为山东省地方标准、4项上升为国家标准。
但整体而言,当前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化程度依然偏低,这成为制约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调查发现,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仍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挑战:
第一,家政服务国标体系还不完善。目前国家标准委出台的国家标准仅母婴护理、养老服务、家政机构管理等5项,标准无论在类别、数量、覆盖面等方面都与人民群众对家政服务的现实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没有形成体系。
第二,家政服务企业对行业服务标准的认知度不够。由于家政服务行业准入条件不高,家政服务企业良莠不齐,对国家标准化认识不深,使用标准意识不强。即使地方政府或家政行业协会制定颁布了统一的行业标准,也有企业不愿意推广使用。
第三,有关部门对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目前,家政服务标准未纳入标准化的调整范围。有关部门对家政服务标准建设的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不够,标准化进程缓慢。
基于以上挑战,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崔郁委员建议:
第一,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家政服务业标准纳入标准化法调整范围。现行标准化法未将家政服务标准纳入调整范围,且标准体系以政府标准为主,导致了家政服务标准法律地位缺失,家政服务业协会或联盟研制标准的积极性未得到有效发挥,制约了家政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因此,建议尽快修订标准化法。
第二,加大对家政服务标准及标准体系的研究开发和宣传推广。国家质监局、商务部、人社部等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协会(联盟)等社会团体加强研究,制订出适合家政行业发展的标准以及指导标准实施的具体可操作的流程、制度。质监、商务、人社等部门要根据市场需要,将成熟的企业标准作为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予以广泛宣传、贯彻实施,提高标准使用的普及率和有效性;举办家政服务标准化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以赛代训,推动家政行业标准的落地。
第三,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考核。质监、商务和人社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家政服务企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估考核,设定评价考核机制,加大评估检查力度,提高家政企业执行标准的水平。
第四,加大对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扶持力度。质监、商务和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对有实力、有良好的标准化基础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协会、联盟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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